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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主要国家/地区对于保健食品类似产品定位食品和药品两个分类。美国、欧盟、韩国、日本都作为食品分类,澳大利亚、加拿大、马来西亚都作为药品分类。无论是作为食品还是药品分类,国外保健食品类似产品都不得涉及“可以预防、减轻或治疗任何疾病、缺陷或伤害"。
从功能声称的角度而言,大部分国家/地区都将功能声称分为三个层次,大致如下:
1、一般健康声称
2、降低疾病风险声称
3、企业自主提出的功能成分声称
全球大部分国家对于一般健康声称、降低疾病风险声称这两个类型声称都采用国家政府部门审批授权的方式,例如美国的健康声称、欧盟的健康声称、日本的特定用保健食品声称,而企业自主提出的功能成分声称大多数采用企业备案的方式,例如美国的结构/功能声称、日本的功能性标示食品。
加拿大、澳大利亚作为药品管理,分别称为"天然健康产品”和”补充药品”,从产品属性上而言,称为“适应症”,但是也不允许声称治疗、预防相关方面的内容。